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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電池電極活性物質的選擇

編輯:貝朗斯動力商城 發表時間:2017-09-09 瀏覽量: 1185

電極活性物質的類型決定了鋰電池電極的理論容量和電極的平衡電位,從而決定了蓄電池的容量和電動勢。電極活性物質的化學當量越小,它的電化當量也越小,其理論比容量就越大。

    通常選擇活性物質時理論比容量越大越好。物質的理論比容量不但與物質的原子量有關,而且與物質反應時的得失電子數有關。例如,元素周期表第三周期元素Na,Mg,A1三種元素,它們的原子量分別為22.99,24.32,26.98,參加電極反應時得失電子數分別為l,2,3,因而化學當量分別為22.99/1—22.99;24.32/2—12.16;26.98/3=8.99。電化當量分別為22.99/26.8—0.857g·(Ah)一;12.16/26.8—0.4549·(Ah)一;8.99/26.8—0.355g·(Ah)一。顯然,Al的電化當量最小,理論比容量最高。附表3列出了部分活性物質的化學當量和電化學電化當量。

    不同的物質其理論比容量相差很大。因此,在設計電池時,宜選擇電池理論比容量大的電極活性物質。

    蓄電池的電動勢是電池體系理論上能給出最大能量的量度之所以在設計電池時,還應注意選擇正極物質的平衡電位越正,選擇負極物質的平衡電位越負,則電池的電動勢越高。

電極活性物質除了要有較高的理論比容量,正極活性物質有較正的平衡電位,負極活性物質有較負的平衡電位外,還要有合適的晶態、密度、粒度、表面狀態等,還要求有良好的穩定性,與電池內各組分不發生作用。

文章來自:http://www.brcpower.com/


Tags: 蓄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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